认罪。
供认不讳,供认就是招供承认,讳是隐藏躲避的意思,整个就是坦白的承认所做的,不隐藏不避讳。
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
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
被告人的供述是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有时是最主要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供认不讳就是指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挥作证据都表示承认。
供认不讳更多的意思是认罪的态度,供认则更多地物指被告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犯罪事实的行为。
供认不讳
中文名供认不讳
拼音gòng rèn bù huì
结构联合式
释义坦白的承认自己所做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
供认: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讳:避讳。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
出处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对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事例他对此供认不讳。
用法作谓语;指认罪。
成语应用2014年5月16日,《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著名演员黄海波嫖娼被拘:独家获悉,昨晚北京警方获得线索,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在现场抓获黄海波和一女子。黄对嫖娼供认不讳,中午被移送拘留所。黄海波曾主演《咱们结婚吧》《媳妇的美好时代》《激情燃烧的岁月》等多部热播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