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保险赔偿流程
(一)出险报案。
(1)速向消防部门(119)报案;
(2)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二)损失确认。
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认损失;车辆进厂修理经拆解后,还发现其他损坏的,马上请保险公司复勘。
注意事项:逐项核实损失项目;火因不明的向权威检验部门申请鉴定。
(三) 申请索赔。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保险公司估价单;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修车发票;施救费发票(仅限合理的施救);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证明。
1、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3、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4、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5、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
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代位追偿算一次出险吗
我们首先来看下代位追偿的意思吧:
通常,代位求偿是指由于第三方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称为代位求偿。
举例来说,假设A投保了太平洋保险,B投保了平安保险,当B和A发生交通事故,B全责,但是B驾驶逃逸了,或者没有购买商业险,所以不愿意赔偿,这个时候A可以拿自己太平洋商业险保单,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并且有义务配合太平洋保险公司向B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或者驾驶员B本人进行追偿来挽回本公司的损失。那么这个时候,太平洋保险公司实行的就是代位追偿权。
那么代位追偿权算一次出险吗?
网上很多说代位追偿不算一次出险,其实是错误的。根据小编在保险公司的理赔经验,即使对方全责,即使最后自己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成功,都算一次出险的。
为什么呢?因为对于一些小额资金,很多保险公司去进行代位追偿的话成本过高,所以宁愿放弃。对于一些大额的理赔资金,保险公司需要耗费人力和时间去进行代位追偿,而且是否能够顺利追偿成功,什么时候能够追偿回来,都是未知之数,所以这里面存在着回本风险,作为保险公司来讲,肯定要算一次出险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