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四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
川东人民行政行署
下辖涪陵、万县、大竹、璧山、酉阳5个专区和北碚、万县市。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
下辖泸县(隆昌)、内江、乐山、宜宾4个专区和泸州市、自贡市。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
下辖成都市和温江、绵阳、眉山、茂县4个专区。
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下辖南充、遂宁、剑阁、达县4个专区和南充市。
四川川东有资阳,川北有广元,川西有甘孜,川南有宜宾。
四川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和陕西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壤
四川川东有达州,川北有广元,川西有甘孜,川南有宜宾。
北宋咸平四年(1001年),将地处今四川盆地一带的川峡路分为益州路、梓州路、利州路和夔州路,合称为川峡四路或四川路。
其间设四川安抚制置使、四川宣抚使等官职,后来简称四川,四川由此得名。
温江专区
中文名温江专区
时间1950年
属川西行署区
性质温江专署驻温江县
背景建国初期,供销合作社如火如荼地发展,既是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学习和发展马列主义合作社思想的结果,更是对以往合作社运动经验的继承和发展,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客观历史条件所决定的[1]。
前期1950年设温江专区,属川西行署区。温江专署驻温江县。辖温江、郫县(驻郫筒镇)、崇宁、彭县、新繁、新都、成都、华阳(驻中兴镇)、双流、新津、崇庆、灌县等12县。
1951年将新津县划归眉山专区;原属眉山专区的大邑县划入温江专区。
1952年温江专区属四川省领导。撤销成都县,并入成都市及温江、新都、郫县、新繁4县。温江专区辖11县。
1953年原眉山专区所属名山、蒲江、新津、邛崃4县及绵阳专区所属广汉、金堂(驻赵镇)、什邡(驻方亭镇)3县划入温江专区。辖18县。
1954年将名山县划归雅安专区。
1958年撤销双流、崇宁2县,将双流县并入温江县,崇宁县并入郫县、彭县、灌县3县。温江专区辖15县。
后期1960年撤销蒲江、新津、什邡、新都4县,将蒲江县并入邛崃县;新津县并入大邑县;什邡县并入广汉县;新都县并入新繁县。温江专区辖11县。
1962年恢复双流、蒲江、新津、什邡、新都5县。温江专区辖16县。
1965年撤销华阳、新繁2县,将华阳县并入双流县;新繁县并入新都县。温江专区辖14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