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基准点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基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可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方。
2
密集建筑区内,基准点与待测建筑的距离应大于该建筑基础开挖最大深度的2倍。
3
对地铁、高架桥等大型工程,以及大范围建设区域等长期变形测量工程,宜埋设2~3个基岩标作为基准点。
4
此外,根据工程特点,还可以选择使用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深埋双金属管水准基点标石、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或墙上水准标志等作为主体沉降观测基准点。
沉降观测点设置在建筑物四角及建筑物的其它拐角处及沿外墙10至15米处。
沉降观测点可设在距室外地坪0600米高的地方,用角钢等钢材制作成易于搁置观测尺的形状固定在外墙上。
沉降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符合高程测量精度等级有关规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中文名沉降观测点
外文名settlement observation point
应用沉降观测
位置建筑物的四角等
要求牢固稳定、能长期保存等
布设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建筑物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建筑物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邻近堆置重物处、受震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纵横轴线上。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2.沉降观测点的埋设形式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用于宾馆等高级建筑物)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技术要求沉降观测点的观测除应符合一般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二、三级观测点,除建筑物转角点、交接点、分界点等主要变形特征点外,可允许使用间视法进行观测,但视线长度不得大于相应等级规定的长度。
(2)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3)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仓库进货吨位、建筑物倾斜、裂缝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和异常的情况。
注意事项1.所有观测点均应编号,并注记在各该建筑物的平面图上。
2.观测点点位应避开上方有突出物(如窗台等)影响竖立标尺的地方,或改用15m、20m的水准尺进行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