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国汉字,读作:lǐ。
该字的主要字义是指一种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古字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李"字古籍解释:
李:果也。
从木子声。
杍,古文。
良止切。
注曰:李,果也。
从木子声。
良止切。
一部。
古李理同音通用。
故行李与行理并见。
大李与大理不分。
李理
中文名李理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江苏睢宁
出生日期1971年6月日
毕业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
性别男
人物履历198909—199307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307—199607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607—200405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
200405—20050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助理调研员
200504—20080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802—201301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1—201412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副市长
201412—201709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临河区委书记
201709—201810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10—202102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02—20210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2103—202105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2105—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书记
职务任免2021年2月23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理为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决定李理代理鄂尔多斯市市长。
2021年3月5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李理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1年5月30日,鄂尔多斯市领导干部大会召开,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李理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市委书记,提名免去鄂尔多斯市市长职务。
相关消息2021年8月11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王莉霞在我市调研期间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我市人才、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林(草)长制、信访等工作。市委书记李理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