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护理职称考试 护理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

考试内容涉及与健康和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基础护理和技能,以及与护理相关的社会人文知识的临床运用能力等。

实践能力科目考查内容:运用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完理任务的能力。

考试内容涉及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健康评估、护理程序及护理专业技术、健康教育等知识的临床运用等。

笔试科目: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

按照规定,唯有笔试考试和面试都通过才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护理职称考试

中文名护理职称考试

开始于2003年

属于医学考试

考试简介依据《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增加社区护理专业。

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

考试科目护理学专业(中级)包括: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六个亚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其中护理学专业(368)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所要考察的内容间大纲中标注*部分。

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实践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强调知识的综合应用,因此考生应全面复习相关学科内容。

报考条件首先要求考生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1]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三)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最后一年实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2010年度考试成绩不再进行滚动管理。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自2011年护理职称中的护士资格考试不在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科目由四科变为两科考试科目,即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赞(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及图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angcongsoon@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17攻略 » 护理职称考试 护理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