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地震局创建于1952年,是中国地震局下设的地方性地震行政机构之一。
其成立旨在加强对青州地区地震活动的监测、预警、研究和防灾工作。
青州地震局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通过不断完善地震监测设施,提高地震预警和预测能力,积极参与地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为地震防灾工作以及灾后抢险救灾提供了重要支持。
同时,青州地震局也积极开展地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震风险的认知和应对能力,为地震灾害的减轻和人民的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1951年。
青州地震局是指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州市的地震监测机构,属于中国地震局的下属单位之一。
根据公开资料,青州地震局的创建时间是1951年,是中国地震监测机构中历史较为悠久的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青州地震局已经成为了中国地震监测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地震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 是1951年。
2 可以追溯到1951年,这是因为在当时,中国国内对地震活动的监测和研究日益重视,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各地纷纷设立地震局。
青州地震局的创建也是为了加强对青州地区地震活动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3 是1951年,这标志着青州地区开始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地震活动的监测和研究。
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州地震局在地震预警、地震灾害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保障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青州地震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击范公亭西路。
青州是中国东部最大的一条深大断裂带,青州地震局是2008年创建的。
提高了全市的防震减灾能力
1976年10月左右。
该地震局是政府直属单位,是参公编制。
现有编人员27人,公务人员6人,合同制4人,位于市政府办公区D楼。
2000年9月10成立
地震局属于事业单位。
各级地震部门是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共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中国地震局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级别是正部级。
1969年7月18日创建,渤海发生74级地震,8月18日,中央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在潍坊建立了山东地震工作中心站,10月24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立了
山东省地震局
中文名山东省地震局
名词类型政府机构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防震减灾工作
机构沿革1969年7月18日,渤海发生74级地震,8月18日,中央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在潍坊建立了山东地震工作中心站,10月24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立了地震办公室,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地震工作主管部门。1970年12月15日,撤销省革委地震办公室和地震工作中心站,组建山东地震工作队。1975年5月5日,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9年12月更名为山东省地震局。
1984年机构体制改革后,山东省地震工作实行省政府和国家地震局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后,省地震局分别于1994年、1996年、2000年、2002年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至2009年共设机关处室9个,直属事业单位7个,直管地震台站5个。
1971年1月和11月,临沂、德州地区先后建立地震办公室,这是山东省最早建立的两个地方地震事业管理机构。1973年4月昌潍地区建立了地震办公室。1974年11月,全省13个地(市)和40个重点地震监视县(市)成了地震办公室。1976年6月将40个重点地震监视县(市)调整扩大到53个。1984年1月在精简机构中又将县(市)地震办公室压缩至6个。
1990年,在潍坊市进行台办合署办公试点,组建了潍坊市地震局。1996年11月,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地震台与地震办公室共同组建地市级地震局,为市政府(地区行署)的直属机构,并要求加强县(市)级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市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得到快速发展。
2001年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地区的县级地震机构建设,到2005年底全省17个市级地震管理机构均统一名称为市地震局,其中副厅级1个(青岛)、正县级13个、副县级3个(威海、日照、莱芜);成立县级地震机构124个,其中独立设置的73个、与科技局合署办公的36个、为科技局内设机构的15个。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山东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山东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山东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山东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牵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现场应急业务培训等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
领导介绍晁洪太同志,1964年12月生,山东临沂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构造地质专业毕业,获博士学位。现任山东省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研究员、国家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山东地震学会理事长、山东省地震局科技委员会主任、中国地震学会理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理事。
孙亚强同志,1958年7月生,山东单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地质系毕业,大学文化,现任山东省地震局副局长、研究员、中国地震学会理事。
刘峰同志,1954年4月生,山东沂南县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现任山东省地震局副局长。
林金狮同志,1955年10月生,福建漳州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现任山东省地震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中国地震学会会员,山东地震学会常务理事。
姜金卫同志,1966年7月生,山东临清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大学文化,学士学位,现任山东省地震局副局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高级工程师。
张有林同志,1966年7月生,安徽肥东县人,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安徽农业大学农机系毕业,大学文化,学士学位,现任山东省地震局党组纪检组组长、高级工程师
机关各处室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
人事教育处
发展与财务处
科学技术处、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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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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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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