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崖式降级”指曾身居高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因违纪等原因被“非正常”去职、大跨度降级。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被调查人,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在职务上进行重大调整为断崖式降级。
断崖式降级是什么处分?
断崖式降级常常出现在较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中,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处分?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很多人认为所谓的断崖式降级就是政务处分中的降级处分,其实不然。
2019年,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领导人员担任职务,非领导人员拥有职级,职务职级不仅并行,还可以转任,即有一定职级的公务员可以转任相应职级的领导职务,而每一个职级都对应了相应的几个级别,很多公务员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级别,由此可见级别并不重要。
政务处分中的降级说的是降低级别,而非职级,对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人员来说,职级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级别,因此作为降低级别的降级处分是一种轻处分,并不涉及职级调整。比降级更重的是撤职和开除,其中断崖式降级即指的是撤职处分。
撤职有多可怕?
很多领导人员,犯了错误受到免职的组织处理,免职免的是职务,保留的是职级,只要职级在,仍有可能在影响期之后继续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对于领导人员来说,只要保留职级就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相比免职更重的是政务处分中的撤职,撤职不仅撤销职务,同时撤销职级,并重新确定一个新的职级,重新确定的职级要低于原职级,即使后期转领导职务,职务等级也要低于原领导职务。
所以受到断崖式降级的领导干部被撤职后,一般都很难在恢复往日的职务,当然犯了错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多被撤职的人员,本应被处以开除,往往因主动投案或认错态度较好才保留了公职,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断崖式降级更加体现了教育挽救,体现了组织的温暖。
我是御史不大夫,专注监察类法律知识,有需要可关注我和我交流。